聯合國 2758 號 決議文
依照 1971年的聯合國2758決議文, 決議 “恢復“ 中華人民共和國 在 聯合國 的一切合法權利, (包括常任理事席次) 並將 蔣介石代表 在聯合國及其相關組織上所非法佔據的席次中, 全部驅逐出去.
https://www.un.org/documents/ga/res/26/ares26.htm
(請選 2758 - RESTORATION OF THE LAWFUL RIGHT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THE UNITED NATIONS)
或是以下連結:
https://www.un.org/ga/search/viewm_doc.asp?symbol=A%2FRES%2F2758(XXVI)
聯合國2758決議文很清楚, 中華人民共和國 (PRC) 並未 “加入“ 聯合國, 而是 “恢復“ 其在聯合國所應享有的一切權利 (同時包括 安理會常任理事席次). 而決議文的通過, 靠的是聯合國代表大會的投票. 誰投贊成反對都有紀錄. (美國在這次投票中, 是投下反對票)
為什麼 PRC 當時不用 “加入” 的方式當新成員國? 因為, 這樣不只沒有 安理會席次, 同時也會有很高的機會被 當時的 安理會常任理事國 中華民國 (ROC) 動用否決權, 而被否決掉其入聯案. 畢竟, 中華民國 曾在 1955年 動用否決權 否決 蒙古國 入聯案. (ROC 唯一一次動用的否決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 才剛在 1971年底 因 聯合國2758決議文 “恢復” 聯合國一切權利 (包括安理會常任理事), 隨即就在 1972年8月 動用否決權, 否決 孟加拉 入聯案. (文革是1976年結束)
安理會常任理事 否決權 使用紀錄
https://www.globalpolicy.org/images/pdfs/Z/Tables_and_Charts/vetosubj.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