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 加州失業補助金
詳細內容, 請參閱 CA EDD 網站
California Employment Development Department (EDD)
https://edd.ca.gov/unemployment/
失業補助福利金
失業補助福利金 (Unemployment Insurance Benefits) 主要是提供非自願性失業者, 能有一個短期的資金保障. 在美國, 各州的失業補助金制度不太一樣. 以加州為例, 加州的失業補助金是由雇主提撥資金而來的.
失業補助金資格
以我為例, 當時公司因各種考量, 決定將總部從原先的加州搬到密西根州, 導致我非自願性失去工作 (layoff). 由於我是 “非個人過失” 而導致失業, 因此滿足申請失業救濟補助的其中一項要求.
其他要求還包括, 申請者必須確保過去曾有足夠長時間的就業記錄. 申請的補助金額 跟過去申請者的就業時間長短 與 薪資多寡有關. 同時, 也考量申請者現在的收入情況來發放補助金.
補助金最少一週 $40 起, 最多一週可達 $450. 補助金是雙週發放. 一次失業補助期限以一年為限. 補助金額總額最高為 $11,700. 簡單說, 如果申請者滿足條件而擁有補助金總額 $11,700, 且每週都領單週最高上限 $450, 那最多可以連續領 26週 ($11,700 / $450 = 26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