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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台灣 全民公投 第十案

全國性公民投票第十案

公投第10案本文: 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
Q: Do you agree that marriage defined in the Civil Code should be restricted to the union between one man and one woman?

在發表我的心得前, 我已看完了關於公投第10案的 1)理由書, 2)行政院意見書, 3)第一場次意見發表會, 4)第二場次意見發表會, 5)第三場次意見發表會

我的心得

不同意.

或許我本來就早已有定見(偏見?😆), 不過還是看完跟聽完所有意見. 攻防的主軸大概圍繞在 1) 倫理, 傳統, 社會秩序, 2) 雙血緣的小孩才能被保障, 家庭才會美滿, 國家才有未來, 3) 社會共識不足.

我覺得, 傳統倫理之類的東西, 是在基本法律保障之外. 自己或自家的小孩 娶/嫁 特定宗教 / 特定職業 / 特定族群 / 特定性別 的另一半, 應是在 基本法律之外, 因不同家庭或各自需求附加上去, 而不是藉由法律來強加限制.

至於雙血緣小孩家庭才會美滿之類的, 難道 單親 或 帶小孩再婚的家庭, 就無美滿, 小孩就無保障?

好吧, 我沒有被正方說服. 但反方整體也沒有很有說服力其實.

公投結果 (2018/11/24)

同意 不同意 投票率 結果
7,658,008 (72.48%) 2,907,429 (27.52%) 55.80% 通過